为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时间,提高教学质量,切实规范学校考勤制度,特制订本制度。
一、学校对正常工作时间上班进行签到
1、签到时间:上午:8:00—9:00
下午:14:40—15:30
2、坐班时间:上午:9:00—11:00
下午:15:30—17:30
3、签到考勤办法:
①签到截止时间30分钟之内视为迟到,超过30分钟不请假视为缺签;
②签到必须由本人亲自签字,不得他人代签。
二、早读、上课、自习、问课考勤制度
各年级对教师每天早读、上课、自习、问课均予以考勤登记,特别是教师问课中间不能回办公室,更不能早退。
三、会议、升旗等考核制度
学校例会、全体教师会议、年级会议、升旗等要求教师在规定时间之前在签到记录表上签到,不按时签到视为迟到。
四、教学考核制度
学校执行候课制度。早读、上课要求教师在候课铃声响起后(上课前2分钟)就站在教室门口等候学生上课,在教学过程中,上课铃声响后3分钟内到位属于迟到,超过了3分钟视为缺课。不经年级组私自调课,课表上原来教师视为缺课。由各年级检查落实候课、上课等现象,教务处负责抽查。
五、请假制度
1、教师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,请假2天以内自行调好课并在假条上注明代上课节次及代上课人签字。超过2天由年级组统一调整课程。
2、请假条一式两份,请假若2天以内由年级主任签字;若3--7天先由年级主任签字,然后教务主任签字;若7天以上须经校长批准。期末考试期间请假须经校长同意。请假条其中一份由年级组保存,另一份由教务处保存,是班主任的到政教处备案。
3、教师婚假、产假、丧假按学校制度执行。
4、月底考核均以请假条为依据。
六、查岗制度
学校教务处、年级组对教师坐班、上课、自习、问课情况不定时抽查,坐班时间没有履行请假手续不允许私自出校门、回宿舍。查岗时对不在岗位的老师,必须在10分钟之内说明情况,否则视为缺岗。
注:①每月考核结果各年级组进行公示。
②本制度从2013年8月16日起执行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