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学阶段是青少年形成良好思想品质的关键时期,对此,本学期,我校进一步细化修订《吕中学生德育量化考核标准》并成立学校学生德育量化考核工作领导小组。由校长任组长、学生处主任和各年级部主任任副组长,学生处副主任、各年级部副主任、团委书记等为领导小组成员的考核机构。由学生处具体负责领导全校各年级各班的学生德育量化考核工作。新的德育考核评分标准分为:基础分数(品德、纪律、习惯、安全等方面)违纪扣分(品德、纪律、习惯、安全等方面)奖励加分(助人为乐、拾金不昧、见义勇为、成绩优秀等方面)三大方面。新的德育量化考核标准已于11月12日由校长室修订完毕。各年级、各班级将在学生处的指导下,适当调整本年级学生量化考核实施细则,并将于第十三周结束向学生处上报各班德育考核结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