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4日是我国“国家宪法日”,为了做好国家宪法日及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,12月4日上午,我校团委组织高二年级各班团支书召开了“12.4国家宪法日学生干部”座谈会。吕梁市高级中学政教处潘泳宁主任,办公室梁中特主任,团委王晓爱书记参加了此次座谈会,团委指导老师孟伟萍主持座谈会。
会上,孟老师详细地讲解了国家宪法日的来历和意义,法律规定成人的含义,带领学生了解年满18岁所拥有的权利和义务。她强调,设立国家宪法日,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,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“教育日、普及日、深化日”,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、宪法至上、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。